物 業 公 司 安 全 檢 查 表 |
項目 | 區域 | 被檢查單位: 負責人: |
內容 |
公共區域 | 屋面 | 1.屋面門是否上鎖,是否存放雜物、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腐蝕性等危險品。 |
2.設備機房是否保持常閉狀態,有無巡查記錄。 |
3.防雷設備是否完好,未銹蝕斷裂。 |
4.圍擋是否存在損壞、銹蝕情況,女兒墻排煙道口是否有警示提示語。 |
5.排水口是否暢通,無雜物堆積。 |
6.屋面是否有違章構筑物,照明設施是否電線裸露,設備損壞、銹蝕。 |
電梯 | 1.是否運行正常,無異味、無異響、行駛平穩。 |
2.轎廂照明通風良好。 |
3.轎廂內是否干凈整潔、電梯底坑是否積水。 |
4.是否有有效年檢合格標識及應急電話、乘梯須知。 |
5.轎廂監控良好、五方通話正常使用、監控對應電梯位置清楚。 |
6.電梯機房有無電梯平層圖。 |
7.電梯機房有無降溫設備。 |
8.電梯機房有無滅火器,報警電話是否暢通。 |
消防樓梯 | 1.消防樓梯是否暢通。 |
2.防火門、閉門器、順序器是否正常。 |
3.照明設施是否電線裸露,設備損壞、銹蝕情況。。 |
4.采光窗是否開閉正常、牢固。 |
通道、走廊與門廳、地下停車場 | 1.嚴禁存放雜物、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腐蝕性等危險品。 |
2.消防栓配件是否齊全、檢查記錄是否正常。 |
3.滅火器壓力、配件、檢查記錄是否正常。 |
4.防火閥、正壓送風閥、排煙閥是否正常。 |
5.疏散指示燈、應急燈是否正常。 |
6.煙感探測器、消防電話、手報外觀是否完好。 |
7.防火門、閉門器、順序器是否正常。 |
8.疏散通道是否暢通。 |
9.各類設備井、箱是否鎖閉。 |
10.單元門是否開閉正常、牢固。 |
11.單元門禁系統是否正常。 |
12.消防卷簾門是否可以正常開啟使用、無雜物阻擋。 |
13.橋架、管道等構筑物是否牢固。 |
14.防汛物資是否齊備。 |
弱電系統 | 1.門禁系統是否正常。 |
2.監控系統是否正常。 |
3.周界系統是否正常。 |
4.消防系統是否正常。 |
園區 | 1.是否存在沉降現象。 |
2.各類設施是否存在電線裸露,設備損壞、銹蝕情況。 |
3.排水、排污通暢,無堵塞外溢現象,化糞池、雨水管道、排污管道定期清理。 |
4.圍擋、護手是否存在損壞、銹蝕情況。 |
5.景觀設施、亭臺樓榭是否存在損壞、坍塌危險,是否設置警示標識。 |
建筑立面 | 1.建筑外立面是否存在墜落危險源。 |
2.外墻飾面是否存在松脫墜落危險。 |
| 配電室與發電機 | 1、設備定期保養、維修、運行記錄并有部門負責人抽查簽字。 |
2、柴油發電機是否定期試運行記錄。 |
3、配電室內是否堆放閑置無關物品。 |
4、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燈是否正常。 |
5、消防設施是否有效。 |
6.專用工器具是否有檢驗標識。 |
泵房與水箱 | 1.水箱清洗記錄、水質檢測報告。 |
2.供水泵、穩壓泵、消防泵、噴淋泵排污泵運行是否良好。 |
3.消防泵出水水壓、立管水壓、zui不利點水壓是否正常。 |
4.有無跑冒滴漏現象。 |
5.設備定期保養、運行、維修記錄,并有部門負責人抽查簽字。 |
6.生活水泵房二次供水相關證件齊全。 |
7.生活水箱蓋上雙鎖、溢水口有防護措施。 |
8.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是否正常。 |
設備井道 | 1、設備井道內煙感信號正常。 |
2、設備井道內機柜,橋架是否完好。 |
3、設備井道內衛生情況良好,無堆積無關物品。 |
小區保安、車輛 | 保安及小區管理 | 1、小區基本封閉。 |
2、道路通暢、路面平整,井蓋無缺損、無丟失,路面井蓋不影響行人及車輛通行。 |
3、各出入口有人員值守,實行24小時值班記錄(交接班記錄)。 |
4、24小時值班及巡邏。 |
5、保安人員熟悉小區環境,文明執勤,語言規范。 |
6、保安人員培訓及考核記錄。 |
7、各種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及突發事件處理記錄。 |
機動車、停車場管理 | 1、固定車輛登記記錄。 |
2、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記錄。 |
3、車輛出入管理制度。 |
環境及綠化 | 保潔及環境衛生管理 | 1、環衛設施完善,設有垃圾箱,設施保持清潔,垃圾按規定時間清運。 |
2、清潔衛生人員實行責任制,有明確的衛生范圍,實行標準化的衛生、保潔(保潔工作標準、時間安排)。 |
3、垃圾日產日清,定期進行衛生消毒。 |
4、保潔檢查記錄。 |
5、小區道路、公用部位整潔、無亂貼、亂畫,無擅自占用和堆放雜物現象。 |
植物養護 | 1、綠地無紙屑、煙頭、石塊等雜物,無破壞、占用等現象。 |
2、植物養護,樹木花草無病死、枯死,綠地草坪、植物及時修剪。 |
3、有無帶刺植被栽植于人行道旁。 |
庫房 | 庫房 | 1.滅火器壓力、配件、檢查記錄是否正常。 |
2.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。 |
3.易燃物品是否存放妥當。 |
第三方管理 | 1.是否與第三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或在合同中明確安全生產條款。 |
2.是否對第三方生產經營過程加強安全監管。 |
3.第三方是否具備相關資質。 |
隱患排查及危險源監控 | 1.是否建立特種設備管理臺帳。 |
2.是否對在用特種設備按規定進行檢測、檢驗。 |
3.是否建立危險源檔案及監控臺帳。 |
4.是否落實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。 |
應急管理 | 1.是否建立專(兼)職應急救援隊伍。 |
2.是否配備應急救援物資、器材。 |
3.是否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,并有值班記錄。 |
4.是否制定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。 |
5.是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,并留存演練記錄。 |
宣傳培訓 | 1.是否制定全年培訓計劃,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。 |
2.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培訓并持證上崗。 |
3.是否進行全員安全培訓,并形成書面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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